已申辦停業登記的公司可以出賣名下的土地嗎?〈其營業項目包含仲介業及不動產業〉有違法嗎?如果可以,是以公司變更登記表上的公司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為印鑑嗎? | 102-06-18 | 4652 |
辦理土地買賣登記時,因土地所有權人為澳洲籍人士,經常不在國內,故於返國期間,前往國內民間公證處依法辦理授權事宜,授權承買人之一〈買方一共有三人〉代為辦理訂定買賣契約等相關事項,請問前項買賣契約是否違反民法第106條代理規定?假如有違反情形,可否加附授權人之許諾書,允許被授權人自己代理? | 102-06-18 | 1961 |
三筆土地,二筆有設定地上權和抵押權,一筆只有設定抵押權(地上權人、抵押權人都相同),可以合併嗎? | 102-06-18 | 3188 |
土地所有權人於民國31年死亡,迄今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謄本記載民國92年始為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之記載。請問:為求實際解決土地利用之問題,任何繼承人可否申請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請主管機關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 102-06-18 | 2935 |
土地法34-1 條四款所定共有土地出賣前須通知他共有人是否要優先承購...等,然對於土地總登記時無住址登記者及登記為整編前住址,當如何處理通知事宜? | 102-06-18 | 2724 |
以國稅局核發的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辦理繼承,唯事後發現該清單有缺漏部份土地致未辦理繼承,現在補辦繼承,惟地政事務所要罰款20倍,可否申請不可歸責事由而免繳罰款嗎? | 102-06-18 | 1233 |
信託(自益)登記完竣後,於信託期間內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合意解除該信託關係,並會同辦理信託塗銷登記,惟該信託塗銷同意書是否可由受託人單獨書立?或是應由雙方共同成立該同意書? | 102-06-18 | 681 |
依申請土地登記應檢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第33點,解散之公司,進入清算程序後,申請不動產登記,應檢附清算人經法院准予備查或裁定之證明文件為代表人資格證明,與公司法第332條以董事為清算人是否牴觸。 | 102-06-18 | 985 |
訂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是否因期限屆至而消滅?又地上權期限已經屆至,但未辦理塗銷,地上權是否仍視為消滅?抑或須辦理塗銷後始屬消滅? | 102-06-18 | 2763 |
我由大陸嫁至台灣已經取得依親居留!我可以在台灣可以購買房地產嗎? | 102-06-18 | 635 |
解散之公司辦理書狀補發及不動產處分用印部分。 | 102-06-18 | 6622 |
債務人向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清償債務後,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五條前段,由債務人(原設定人)提出債權人交付之債務清償證明書、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抄錄本正本)、原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移轉(變更)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單獨向地政機關申辦抵押權塗銷登記時,於登記申請書之備註欄位該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是否仍應按同規則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切結「確依有關法令規定完成處分程序」並蓋章。 | 102-06-18 | 1772 |
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申請人非起造人,如未能檢具移轉契約書,可應提出哪些其他證明文件? | 102-06-18 | 1407 |
持法院分割共有物之確定判決書向管轄地政機關申辦共有物分割登記時,得否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第105條前段之規定(第一案)先行申辦標示變更〈分割〉登記,並依同規則第65條第二項之規定於登記申請書之備註欄位申請暫免繕發權利書狀,(第二案)俟向稅捐機關完成增值稅申報〈如分割前後差額超過一平方公尺〉並完納後,始向地政機關再行申辦所有權分割〈共有物分割〉登記。〈即先申辦標示變更〈分割〉登記,再另案申辦所有權分割〈共有物分割〉登記〉 | 102-06-18 | 15955 |
申請地籍謄本需攜帶那些資料? | 96-04-24 | 753 |
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應檢附那些資料? | 96-04-24 | 1228 |
我要辦理住址變更登記應檢附那些資料 ? | 96-04-24 | 634 |
我要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應檢附那些資料? | 96-04-24 | 656 |
我要辦理建物門牌整編登記應檢附些甚麼資料? | 96-04-24 | 1136 |
請問我的權狀遺失了該如何來申請補發? | 96-04-24 | 2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