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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約務必選用109年內政部公告新版契約,可衡平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契約看清楚,權益沒煩惱

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內政部於109年提供新版住宅租賃契約,保障租賃雙方租賃權益,將常見的租屋糾紛問題納入規範,亦符合消保法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應記載之事項,若未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請出租人多加留意,以免觸法。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網站公告之通路門市及印製商(網址: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5e016ff2-7b44-4fb4-a386-9f5037c60f0d)購買,或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電子檔使用。